修正版《沈阳市绿化条例》《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和《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发布
主路边告别实体围墙 新路5年内不得“开拉链”
新小区至少30%绿地 古树名木大树谁都不许动
日前, 沈阳市对外发布了经修正的《沈阳市绿化条例》《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和《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》。
新修道路5年内不得随便“开拉链”
时常会有市民反映,有些道路因燃气、电力或通讯管线施工而反复地被“开膛破肚”,现场周边车辆拥堵,百姓出行不便。日前,沈阳市对外发布了经修正的《沈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》。明确强调新修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随便挖掘。城市道路掘路施工也要尽可能采用非开挖施工工艺,以降低对交通和周围环境的影响。
每年冬季不得挖路施工
按规定,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、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。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,须按管理权限经市或者区、县(市)人民政府批准,并按规定标准三倍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。
每年入冬,即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15日期间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挖掘道路施工。因特殊情况需挖掘施工的,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,并按规定标准二倍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。
机动车不能在桥梁上试刹车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了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的行为。包括,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;履带车、铁轮车或者超重、超高、超长车辆不能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;机动车不能在桥梁或者非指定城市道路上试刹车;不能擅自在城市道路上搭、扩建建筑物、构筑物;不允许在桥梁上架设压力4公斤/平方厘米(0.4兆帕)以上的煤气管道、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。不能利用桥梁进行牵引、起重、吊装作业等。沈阳晚报、沈报融媒记者 王晓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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